(轉)中共南通市紀委 南通市監委 關于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2020-08-06
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焦點問題,嚴肅查處了一批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現將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海門市海門港新區(包場鎮)包新街居委會群團干部趙洪新等人挪用居委會資金問題。
2016年2月,趙洪新在擔任海門港新區(包場鎮)包新街黨支部副書記期間,經其所在黨支部書記、包場保潔中心主任錢士標同意,挪用居委會集體資金39萬元,其兄長趙洪軍在明知上述款項為集體資金的情況下,仍同意將該款打入自己的銀行卡內,協助趙洪新兒媳陸某某完成銀行存款任務。2019年11月,趙洪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錢士標、趙洪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啟東市啟東海工船舶工業園(寅陽鎮)慶佳村經濟合作社副社長龔輝等4名同志在危房改造中優親厚友等問題。
2016年上半年,龔輝在負責慶佳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間,未經規定程序,通過指使他人偽造《村民代表評議記錄》等方式,并報時任村黨總支書記周范忠同意,為其不符合政策條件的父親申請并獲得2016年度危房改造資金6500元。此外, 2017年初,由周范忠提議,村黨總支副書記鄭洪及龔輝、黃雷等2名副社長參與集體討論后,違反園區黨工委有關規定,擅自借用兩名退職村干部,違規以雜工形式支付借用人員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工資46835元。2020年1月,龔輝、周范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洪、黃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通州區東社鎮濫港橋村黨總支副書記邱小飛違規辦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
2013年12月,邱小飛在任東社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勞保協理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其父親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情況下,擅自以其父親名義填寫申請表,并自己簽上村、鎮經辦人員名字,加蓋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公章,為其父辦理了參保登記,并補交2200余元參保費;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其父親領取了不應享受的基礎養老金5130元。2020年4月,邱小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竹行中學原總務處主任瞿國香從學校食堂經費中違規領取誤工補貼問題。
2011年1月、2013年9月至2018年3月,瞿國香在任竹行中學總務處主任期間,違規以本人或者職工馬某某的名義從學校食堂經費中領取誤工補貼共10610元,侵害師生利益。2020年4月,瞿國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竹行中學校長楊蘇、副校長陸春雷因違規審批,負有監管不到位的責任。2020年1月,楊蘇、陸春雷分別被誡勉談話。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對中央要求置若罔聞、對紀律規矩缺乏敬畏、與廉潔自律背道而馳。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切實做到廉潔履職。各級黨組織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治理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維護群眾利益、厚植執政基礎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突出工作重點,聚焦民生領域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以正風肅紀反腐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中共南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南通市監察委員會
2020年7月2日 |